兄弟獲父贈農地出售持分竟遭連帶追稅地政士:親兄弟得明算帳
類風險,財政部曾於公函「台財稅字第0920457556號」說明,若受贈人能提供「分管契約」,且契約明確界定各共有人之持分範圍,依財政部89年11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7801號函的解釋,則未遵守規定者僅須為自身持分部分追繳贈與稅,不會牽連其他共有人。鄭文在解釋,「遺產及贈與稅法」的初衷是針對一整筆土地,無論共有人數多寡,只要有違規情事,就會被補繳贈與稅,破解之道就是共有人之間的分管契約,為了未雨綢繆,建議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時,同時完成分管契約,保障自身權益。也因此,兄弟受贈共有農地後,務必「親兄弟,明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