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簽約「一般or專任」哪個好?專家曝優劣:4大條款是關鍵
」,如果急著賣,簽「專任約2個月」讓仲介全力衝;如果不急,簽「一般約」慢慢挑買家。須注意的是,有些仲介會要求簽「6個月以上」,千萬別答應!簽約前先做3事加註4大條款最重要的是,簽約時務必加註4大條款來保護自己,「買方出價達底價才收服務費」,避免仲介為了成交,硬壓低你的價格;「合約到期自動失效,不自動續約」,有些仲介會玩文字遊戲,合約到期後自動延長,一定要寫清楚;「仲介需提供每周帶看報告」,要求定期回報有多少人看房、出價狀況,避免擺爛;「若買方違約,仲介需協助追償」,如果買家簽約後反悔,仲介要幫忙處理,不是收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