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農買地送兒!「暴漲157倍」遭變賣怒告前妻敗訴原因曝光
此將土地登記給妻子,夫妻倆說好等兒子成年再送給他,但因感情不睦於1996年離婚,土地隨後也被前妻以386萬元出售,等同市價翻了157倍。林姓老翁氣不過農地被變賣,認為前妻違反約定,因此提告求償198萬元,同時提出備位聲明,要求必須賠償兒子386萬元,但根據法院判決,法官認為他的兒子已於2005年成年,但林翁行使請求權只到2020年,因此判決敗訴。判決指出,土地法曾規定擁有自耕農身分才能購買農地,林姓老翁之所以把土地登記給前妻,行為屬於規避土地法規,因此借名登記契約關係應屬無效。至於前妻方面也主張,當初是自己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