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租金補貼沒下文!還要「吐還6個月」他傻眼台中市府說話了
文於是洽詢台中市政府,竟被告知不符合補貼條件,但有溢領補助金的情況,必須償還總計6個月的租屋補貼。。原PO強調,台中市政府告知租屋繳稅是依照辦公室稅率,因此不符合租補條件,但明明是政府的行政失誤,卻要求償還溢領的租屋補貼,令他感到不合理,更好奇拿到的是否為非法租約?文章吸引網友熱議,有人認為是政府疏失,並強調不該由原PO揹鍋,但也有人表示「政府應該沒有行政失誤,是房東問題」、「再次佐證,租屋補助的用意不是要減輕廣大租屋族的負擔,是要來抓房東的」、「政府明文規定A,你們房東就是B,償還本來就是應該的好嗎,不然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