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買房掛誰名下差很大?專家曝「這樣做」更省稅
掉房子,但是賣屋所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,另一半有權要求均分。就法律層面來看,陳俊宏建議,婚前購屋最好採「聯名登記」,男女雙方各自保留一份權狀,如此一來,將來任一方賣屋都得經過另一方同意,而且賣屋所得屬於雙方;如果是結婚後才購買的房子,陳俊宏建議,最好只登記在夫或妻其中一人名下,好處是未來若換屋,另一半仍可保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%優惠稅率,最高可省下30%土增稅。另外,不少人擔心夫妻「共同持有」狀況下,將來若要出售,無法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的問題,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韋儒則曾指出,由於夫妻贈與免稅,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