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小菲監護權復活律師一句勸:守護所愛不能拋棄繼承
」。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,字面看來具俊曄想讓大S的兩個小孩跟徐家一起生活,不想讓小孩跟汪小菲回去中國,然而在法律親子關係中,縱使父母親感情不好,對於子女來說,父親對子女的關係是無法切斷的,「生父是汪小菲,這點「法律上」事實無法改變」。蘇家宏說明,原本大S與汪小菲還沒離婚前,是由兩人共同擔任小孩監護人,在法律上是親權行使,兩人離婚後,由大S「單獨擔任」小孩的監護人,汪小菲的監護權暫時被停止了,但沒有消失。「當大S過世後,就無法擔任小孩監護人,汪小菲的監護權就「復活」了」,他強調,在法律上目前大S兩個......